某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保证我县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及时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称“预案”)。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界定 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的化学品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是指危险化学品由于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过程中造成或可能造成突发性的火灾、爆炸、中毒以及其它较大社会危害时,为及时控制危害源,抢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实行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降低和消除危害后果而进行的应急救援行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应包括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运输单位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 3 人以上(含 3 人),以及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 (一)、工作方针、原则: 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主要相关部门牵头负责,部门配合,分级负责,区域为主,以人为本,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工作步骤分为: 1、成立指挥机构; 2、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3、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4、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5、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县政府设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事故发生地乡镇(区)政府(管委会)或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县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其他相关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县安监局局长兼任。 (四)、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根据本《预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做好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