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支行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配合我行工资制度改革,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一个适应现代化商业银行运作的科学、合理、法律规范的内部绩效工资考核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其宗旨在于把职工工资同经营业绩挂钩,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突出“向一线倾斜、向业务类倾斜”的主导思想
第三条本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是支行对各科、室、处、所的考核,不再细分到个人
对个人的考核由各部门依照本处的内部考核方案再行考核
第四条本方案实行百分制考核方式
所涉及的定量考核数据均以 XX 年 3 季度的旬平均数为基数,按季度进行环比考核
第五条本方案适用于我行全体在岗的员工(含柜员合同工)
第二章指标设定 第六条参加考核的指标有四大类,分别是:业务性指标、安全保卫指标、内部管理指标及服务质量指标
第七条每类指标针对于各部门自身的业务特点分别在各自的指标体系中占不同的权重(即分值)
第八条为贯彻安全性、从严性原则,本方案所涉及的安全保卫指标,通过支行《安全保卫工作考核办法及细则》进行考核后,所得正分不得超过该指标在各部门考核体系中的占比,但考核不合格则可以扣负分,挤占别的指标分值
第九条为加强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本方案所涉及的服务质量指标,除在本方案中进行扣格外,还要并罚上级行处罚数
第三章业务网点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第十条分理处及储蓄所分两大类指标参加考核:即业务类指标和其它指标
其中,业务类指标占 40%,其它指标占 60%
第十一条业务类指标是指:①各项存款,占比为 35%;其中,分理处对公存款占比 15%,储蓄存款占比 20%;② 中间业务,占比为 5%
第十二条其它指标是指:①安全保卫,占比为 25%;② 内部管理,占比为25%;③ 服务质量,占比为 10%
第四章内部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第十三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