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范文(参考模板两篇)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品原材料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 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根据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水果类、副食调料类等货物(见附表)
该合同年度预算金额为: 元
自日至 日履行
第二条: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 批次订货:甲方每 (日/周/月)在《报价表》范围内向乙方订货一次,于 时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后 时内由指定人员签字后以传真方式向甲方确认订货单
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假如是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
乙方保证根据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假如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价格确定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报价表货物内容进行扩充和缩减
批次订货:乙方每日就《报价表》中所供货物的价格向甲方电话确认,该价格为当日新发地批发市场牌价的价格乘以供货商承诺的下浮比率后的价格
以订货日确认的价格作为该批次订货的结算价格
临时订货:临时订货的货物如在甲方附近市场采购,根据实际零售价格结算, 实际零售价格以乙方出具的采购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准;否则根据批次订货价格结算
第五条:食品质量、卫生与安全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法律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乙方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