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竞赛规则要点简介规则要点:发 球: (1)发球开始时,球自然地置于不持拍手得手掌上,手掌张开,保持静止。 (2)发球时,发球员须用手将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得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 16 厘米,球下降到被击出前不能碰到任何物体。 (3)当球从抛起得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再触及接发球员得台区。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与接发球员得右半区。 (4)从发球开始,到球被击出,球要始终在台面以上与发球员得端线以外,而且不能被发球员或其双打同伴得身体或衣服得任何部分挡住。 (5)在运动员发球时,球与球拍接触得一瞬间,球与网柱连线所形成得虚拟三角形之内与一定高度得上方不能有任何遮挡物,并且其中一名裁判员要能瞧清运动员得击球点。 击 球: 对方发球或还击后,本方运动员必须击球,使球直接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或触及球网装置后,再触及对方台区。 失 分: (1)未能合法发球; (2)未能合法还击; (3)击球后,该球没有触及对方台区而越过对方端线; (4)阻挡; (5)连击; (6)用不符合规则条款得拍面击球; (7)运动员或运动员穿戴得任何物件使球台移动; (8)运动员或运动员穿戴得任何物件触及球网装置; (9)不执拍手触及竞赛台面; (10)双打运动员击球次序错误; (11)执行轮换发球法时,发球一方被接发球一方或其双打同伴,包括接发球一击,完成了 13 次合法还击。 一局竞赛: 在一局竞赛中,先得 11 分得一方为胜方;10 平后,先多得 2 分得一方为胜方。一场竞赛 单打得淘汰赛采纳七局四胜制,团体赛中得一场单打或双打采纳五局三胜制。 次序与方位 (1)在获得 2 分后,接发球方变为发球方,依此类推,直到该局竞赛结束,或直至双方比分为 10 平,或采纳轮换发球法时,发球与接发球次序不变,但每人只轮发 1 分球。 (2)在双打中,每次换发球时,前面接发球员应成为发球员,前面得发球员得同伴应成为接发球员。 (3)在一局竞赛中首先发球得一方,在该场竞赛得下一局中应首先接发球,在双打竞赛得决胜局中,当一方先得 5 分后,接发球一方必须交换接发球次序。 (4)一局中,在某一方位竞赛得一方,在该场竞赛得下一局应换到另一方位。在决胜局中,一方先得 5分时,双方应交换方位。 间 歇: (1)在局与局之间,有不超过 1 分钟得休息。 (2)在一场竞赛中,双方各有一次不超过 1 分钟得暂停。 (3)每局竞赛中,每得 6 分球后,或决胜局交换方位时,有短暂得时间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