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各位会员: 《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ﻫ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管理办法 ﻫ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秩序,引导会计师事务所与广阔注册会计师在保证质量得前提下有序地开展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注册会计师法》、《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管理办法》与《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得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ﻫ第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工时收费。但按工时收取得业务费用,不得低于本办法后附得《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最低指导价格》。 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本办法得规定制定本所得具体收费标准,并在本所显著位置上公布同时抄送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备案. ﻫ会计师事务所制定本所得收费标准时,不得低于本办法得最低指导价。 会计师事务所应明码标价,自觉接受委托人与社会公众得监督。 ﻫ第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如低于本办法规定得最低指导价收费视为不正当竞争。 ﻫ第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制定收费标准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ﻫ(一)经营成本; ﻫ(二)承办委托业务可能承担得责任与风险; ﻫ(三)业务性质与繁简程度; (四)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规定承办业务所需得工作量; ﻫ(五)注册会计师、助理人员与其她专家得专业胜任能力; ﻫ(六)所在地社会经济进展与物价水平; ﻫ(七)委托项目对会计师事务所特别资质或者业务人员特别技能得要求; (八)其她因素. ﻫ第五条 下列费用不包括在本办法规定得收费标准内,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另行约定: ﻫ1、银行询证费; 2、异地执行业务得食宿费、差旅费用; ﻫ3、政府部门查询相关事项得费用; ﻫ4、非会计师事务所得原因而发生得除约定收费外得不可预见得费用. 第六条 除注册资本验证业务与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外得其她业务收费,由会计师事务所参照本办法得规定,根据特定情况与工时标准确定收费金额。 ﻫ第七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付款时间等. ﻫ按工时收费得,应根据独立审计准则得规定流程,合理地计算完成业务所需要得工时,并填写工时记录单.工时记录单应作为《业务约定书》得附件,并作为结算业务费用得依据。 第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参加投标时,应当根据招标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