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日 制 劳 动 合 同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重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劳动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协议类型及期限一、劳动协议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终止协议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毕一定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终止
二、本协议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规定乙方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在
乙方工作应到达如下原则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 项确定:1、实行原则工时制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同意实行不定期工作制
3、实行经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同意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结算周期:按 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 劳动酬劳及支付方式与时间一、乙方试用期间月劳动酬劳为 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月劳动酬劳为 元,或根据甲方确定薪酬制度确定为
乙方工资增减,奖金、津贴、补助、加班加点工资发放,以及特别状况下工资支付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执行
甲方支付给乙方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原则
三、甲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
甲方应当以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