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息化水平的测评分析 论文摘要:本文在已有信息化测评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城市信息化的特点和趋势,构建了城市信息化水平的测评指标体系,并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了各因索的权重,旨在为城市信息化的评估提供可行的方法。工业文明是以城市为载体而进展和丰富的,信息文明同样青睐城市这个人才流、技术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集聚地。城市信息化在整个区城的信息化进程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而城市信息化侧评就是对城市信息化的进展水平进行定与定性相结合的侧算、评估,以揭示和勾勒城市信息化的实际水平和进展趋势,并指导管理决策部门从侧约因素人手安排、规划现实工作。近年来,推动信息化已经成为我国许多城市实现踌越式进展的必定选择,城市信息化建设进人加速期,但是城市信息化的侧评讨论还较为薄弱,标准和权威的城市信息化评价体系还远未建成。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城市信息化的侧评讨论,以便为城市信息化水平的纵向比较、横向对比以及未来顶侧提供科学、客观的依据。 1 信息化测评讨论的进展与评述在进行城市信息化侧评讨论之前,本文先对近三四十年来信息化侧评讨论积早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简要的归类和评述。(1)信息经济的侧评:“波拉特法”。信息化侧评讨论兴起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以信息经济学为理论依据,侧重信息经济的侧评,目的是从宏观层面上分析信息对经济的贡献以及信息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其中最具影响的评价方法首推“经济结构法”又称“波拉特法”,它是由关国经济学家马克·波拉特1977 年在其专若《信息经济》中建立的。“波拉特法”吸收和进展了“后工业社会论”和克拉克的三次产业分工理论,利用投人—产出法和部门分类法,将信息部门从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中逐一识别出来。利用两个数据库,即关国劳动统计局的“产业一职业结构矩形”数据库和美国经济分析局的“产业一资本流通矩形”数据库,计算出三项指标:① 信息劳动者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②信息产业产值占 GDP 的比重,③信息产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从而评估出信息经济对 GDP 的贡献率。该方法运用严谨、法律规范的评价体系,可以有效地反映出信息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推动作用,但是数据整理比较复杂,侧算时需要与之相应的统计体系与口径,应用具有一定难度。(2)社会信息化评估:指数侧评法。由于信息化不只局限于单一经济领城,而是涉足杜会进展的各个层面,它不仅带动经济结构的升级换代,而且引导,社会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