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 年我国推行增值税时,出于保证财政收入和抑制投资膨胀的双重目的考虑采纳了生产型增值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经济全球化的纵深进展,推动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必要性日益突出。根据国务院的部署,2004 年 7 月 1 日起,转型试点首先在东北三省的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等八大行业进行;2007 年 7 月 1 日起,试点范围扩大到中部六省 26 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电力业、采掘业等八大行业;2008 年 7 月 1 日,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个盟市和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据统计,截至 2025 年底,东北和中部转型试点地区新增设备进项税额总计 244亿元,累计抵减欠缴增值税额和退给企业增值税额 186 亿元。试点工作运行顺利有力地推动试点地区经济进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也为全面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008 年 11 月 5 日国务院第 34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这意味着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此次全国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较以前的试点办法,在三个方面作了调整:一是企业新购进设备所含进项税额不再采纳退税办法,而是实行法律规范的抵扣办法,企业购进设备和原材料一样,按正常办法直接抵扣其进项税额;二是转型改革在全国所有地区推开,取消了地区和行业限制;三是为了保证增值税转型改革对扩大内需的积极效用,转型改革后企业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时不再受其是否有应交增值税增量的限制。增值税改革的其他主要内容:一是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二是将现行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分别从 100 万元和 180 万元阵为 50 万元和 80 万元,同时。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 3%等等;三是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 17%;四是与营业税实施细则衔接,明确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销售额划分问题;五是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和征管需要,对部分条款进行补充或修订。[1](五) 新增值税改革对税收筹划的影响2025 年颁布了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改动了多个税率、税基致使原来的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案失效了,需要重新根据原来的方向或另外的方向重新计算得出新的筹划方案。以下开始分析在新增值税暂行条例下,各种新的税收筹划方案。二、增值税税收筹划分析(一) 纳税人身份的税收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