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校 代 码 专 业代 码 本 科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题 目 : 中 新 保 障 房 制 度 比 较 讨 论 学 院 : 管 理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 09 工 程 管 理 学 号 : 姓 名 : 指 导 老 师 :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学 术 承 诺本 人 郑 重 承 诺 : 所 呈 交 的 毕 业 论 文 是 我 个 人 在导 师 指 导 下 进 行 的 讨 论 工 作 及 取 得 的 讨 论 成 果 。 除了 文 中 特 别 加 以 标 注 和 致 谢 的 地 方 外 , 论 文 中 不 存在 抄 袭 情 况 , 论 文 中 不 包 含 其 他 人 已 经 发 表 的 讨 论成 果 , 也 不 包 含 他 人 或 其 他 教 学 机 构 取 得 讨 论 成 果 。作者签名: 日 期 :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使 用 授 权 的 说 明本 人 了 解 并 遵 守 山 西 财 经 大 学 有 关 保 留 、 使 用毕 业 论 文 的 规 定 。即 : 学 校 有 权 保 留 、 向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送 交 毕 业 论 文的 复 印 件 , 允 许 论 文 被 查 阅 和 借 阅 ; 学 校 可 以 公 布论 文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内 容 , 可 以 采 纳 影 印 、 缩 印 或 其他 复 制 手 段 保 存 论 文 。( 保 密 的 论 文 在 解 密 后 应 遵 守 此 规 定 )作 者 签 名 : 指 导 老师 签 名 : 日 期: 日 期 : 目 录摘 要 ..............................................................1Abstract...................................................................21 绪 论 ...............................................................31.1 讨 论 意 义 ......................................................31.2 国 内 外 讨 论 综 述 ...........................................31.3 论 文 讨 论 思 路 ...............................................52 我 国 和 新 加 坡 保 障 房 现 状 ...............................72.1 新 加 坡 保 障 性 住 房 现 状 .................................72.2 我 国 现 行 的 保 障 房 模 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