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保证体系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公司总经理 第一条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第二条 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献,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第三条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的、规划,审签对各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第四条 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的,在组织编制、审批、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 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营,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懂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第六条 组织技术人员讨论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第七条 常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
并通过他们对职工常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第八条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解决意见和改善措施,并督促实行
公司总工程师 第一条 在总经理领导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国家财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负重要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 仔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献,并以此为依据,结合公司特点具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各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执行情况
第三条 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讨论解决安全、防火、交通、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 检查安全保障体系运营的有效性,提高安全检查机构和安检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