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效热点 2 全面依法治国 建设法治国家【背景材料】法律是治国之重器。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即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材料一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历史坐标下,在建设“法治中国”概念提出四年多的关键节点,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是坚持法治强国的一大重要举措,意味着我国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按下了“快进键”。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涉及到立法、执法、司法、党务各个部门和组织机构,关乎到每个公民、每个党员,没有统一协调难以形成良性整体机制。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的成立,将以更高的站位克服各种阻力,协调各种组织,发挥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监督落实的多项职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谋大局,把方向”。材料二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的生命力。2017 年 9 月 29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会议,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12 月 15 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当面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关于修宪的意见和建议。2018 年 1 月 19 日,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随后,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正案草案。2018 年 3 月 11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必须要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从 1954 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 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分别进行了 5 次修改。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