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论1.1.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1.1.2 项目承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防疫监督总站1.1.3 项目负责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盛卓君项目负责人: 盛卓君1.1.4 项目拟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东站路(宗地编号03-072-039-2)1.1.5 可行性讨论编制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动物防疫监督总站、新疆草原畜牧工程勘察规划设计院1.2 可行性讨论工作的组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动物防疫监督总站、新疆草原畜牧工程勘察规划设计院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资料,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别是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对该项目重新进行可行性讨论论证后,形成此报告。1.3 讨论的依据与范围1.3.1 讨论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3、《农业部 13 号令》;4、《农业部 14 号令》;5、《农业部 15 号令》;6、《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法律规范》;7、《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法律规范》;8、《马传染性贫血防治技术法律规范》;9、《牛结核病防治技术法律规范》;l0、《马鼻疽防治技术法律规范》;11、《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法律规范》;12、《狂犬病防治技术法律规范》;13、《猪伪狂犬病防治技术法律规范》;14、《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1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16、《实验动物管理暂行条例》;17、《中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 (2000-2025 年)》;18、《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25);19、《国际动物卫生法典》。 20、《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法律规范》(GB50346-2025) 21、《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25)1.3.2 讨论的范围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可行性讨论阶段的工作范围和深度规定,在对项目建设的选址和建设条件进行实地勘察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场址及建设的基础条件、建设内容和规模、总平面布置与建筑方案、公用工程、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节能措施、项目管理与实施进度安排、项目招标方案和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等方面进行综合讨论和分析,重点讨论和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工程技术方案的可行性,提出建设的内容、方案、投资和资金筹措等内容,为项目建设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1.4 建设必要性(1)新疆是畜牧业大省;(2)新疆是全国重要的畜产品生产基地;(3)在西北地区具有区位和诸多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