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论1
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1
2 项目承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防疫监督总站1
3 项目负责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盛卓君项目负责人: 盛卓君1
4 项目拟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东站路(宗地编号03-072-039-2)1
5 可行性讨论编制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动物防疫监督总站、新疆草原畜牧工程勘察规划设计院1
2 可行性讨论工作的组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动物防疫监督总站、新疆草原畜牧工程勘察规划设计院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资料,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别是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对该项目重新进行可行性讨论论证后,形成此报告
3 讨论的依据与范围1
1 讨论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3、《农业部 13 号令》;4、《农业部 14 号令》;5、《农业部 15 号令》;6、《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法律规范》;7、《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法律规范》;8、《马传染性贫血防治技术法律规范》;9、《牛结核病防治技术法律规范》;l0、《马鼻疽防治技术法律规范》;11、《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法律规范》;12、《狂犬病防治技术法律规范》;13、《猪伪狂犬病防治技术法律规范》;14、《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1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16、《实验动物管理暂行条例》;17、《中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 (2000-2025 年)》;18、《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25);19、《国际动物卫生法典》
20、《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法律规范》(GB50346-2025) 21、《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25)1
2 讨论的范围根据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