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法律规范项目运行机制和管理行为,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推行项目工程精细化管理,实现以项目管理推动企业健康进展,促进公司效益的增长,使项目管理模式标准化、法律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保障施工项目的合同履约,树好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企业深化改革的突破口
坚持以项目管理为主攻方向,切实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大力推动生产要素集中管控,明确经营管理职责与项目管控责任,注重成本管控、品牌建设,实现项目管理整体水平提升
第三条 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公司监管服务,各级分层管理”的办法
项目由分(部)公司管理,公司监督服务
第四条 公司、分(部)公司与项目部是项目管理目标责任管理与执行的关系,是服务与服从的关系,是有限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
公司、分(部)公司对项目责任制进行考核,实行“一个项目一核算”,“一个项目一审计”,“一个项目一兑现”
第五条 项目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涵盖项目组建、项目前期策划、项目实施、项目收尾和项目总结及绩效考核等多个方面
第六条 分(部)公司要与所有项目共同签订《项目经营管理责任书》;
公司合约造价部为《项目经营管理责任书》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其评审、签订和备案工作,各基层单位成本核算科为分(部)公司《项目经营管理责任书》的责任部门,负责签订、备案、过程监督及兑现工作,项目部负责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的施工项目
第二章 项目部的组建和解体 第八条 项目经理的聘任一、项目经理作为企业法人在工程项目的代理人,是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和第一责任人,也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接受公司和分(部)公司的领导,在授权范围内对工程项目从开工至竣工实施全面管理,项目经理在同一时间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项目经理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