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 各 项 临 床 技 能 操 作 的 具 体 内 容 内 科病 历 书 写 的 基 本 要 求1 、内容应真实、及时和完整。内容的真实来源于认真而仔细的问诊,全面而细致的体检,辨正而客观地分析,和正确而科学地判断。2 、格式要规范,描述要精练,用词要恰当。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药物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患者诉及的既往疾病名称和手术名称应加引号;各种表格栏内必须按项认真填写,无内容者划“/”或“-”;每张记录纸均须完整填写楣栏及页码;双位以上数字用阿拉伯数字,一位数字用汉字书写;各项记录应注明年、月、日,如2003年7月6日下午3点8分,可记成2003-07-06,15:08;若书写出现错字或错句,应在错字或错句上用双横线标示,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书写,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书写。3 、遵守病历规范管理制度。实习医师、试用期医师书写的病历,须经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审查修改应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辩,并注明修改时间。实习医师书写的完整病历仅供实习时练习和培训使用,不能作为患者诊疗和法律仲裁的依据1完 整 病 历 书 写 的 格 式 与 内 容姓 名: 性 别: 年 龄: 籍 贯: 职业: 婚 姻: 民 族:住址 电话入院日期: 病史陈述者: 可靠程度:主诉: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主诉多于一项则按时间发生的先后顺序列出,并记录每个症状的持续时间。主诉要简明精练,不超过1 ~2 句,20字左右。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疾病已明确诊断,住院目的是为进行某项特殊治疗(手术、化疗)者可用病名,如白血病入院定期化疗。现病史:现病史是指患者患病后的全过程,包括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内容包括:1 .起病情况及患病的时间;2 .主要症状特点;3 .病因与诱因;4 .病情的发展与演变;5 .伴随症状;6 .诊疗经过;7 .病程中的一般情况。既往史:1 、既往健康状况;2 、急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史;3 、预防接种史;4 、手术、外伤史;5 、中毒及输血史;6 、过敏史。系统回顾: 呼吸系统:有无咳嗽、咳痰、咯血、胸痛、发热、胸闷、气喘、憋气、盗汗、结核病史等。循环系统:有无心悸、气短、紫绀、心前区痛、晕厥、下肢水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