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采样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HDJCZ-ZY-02-2025版 本:第一版编 写 人: 审 核 人: 审 批 人:实施日期:2025 年 12 月 15 日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监测站2025 年 12 月 15 日1 目的适用于环境监测中水质样品的现场采集工作,特制定此作业指导书
2 编制依据(依据标准: HJ 493-2025、HJ 586-2025、HJ 776-2025、HJ84-2025、HJ 637-2025、HJ 828-2025、HJ 503-2025、HJ694-2025、 HJ 505-2025、HJ484-2025、GB/T 14204-1993)mGvSm
3 采样设备4 采样程序5 采样的安全防护1· 0适用范围:本指导书适用于环境监测中水质样品的现场采集工作2· 0一般事项:本指导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法律规范》HJ/T91-2025、国家环保总局标准 HJ/T 52-1999《水质 河流采样技术指导》和北京市海淀区环境监测站《质量手册(2025 年版)》
3·0采样设备水质采样可选用聚乙烯塑料桶、单层采样器、泵式采水器、自动采样器或自制的其它采样工具和设备
场合适宜时也可以用样品容器手工直接灌装
3·1样品容器使用硬质玻璃、聚乙烯、石英、聚四氟乙烯制的带磨口盖(或)塞瓶,原则上有机类监测项目选用玻璃材质,无机类监测项目可用聚乙烯容器
4·0 采样程序现场采样程序包括以下步骤:接受采样任务单采样的准备现场采样的实施样品的交接4·1接受采样任务单根据北京市海淀区环境监测站《质量手册》2025 年版的规定,采样人员从站长室接受采样任务单后,详细了解该次采样任务的时间、地点、采样频次、采样项目等内容
4·2采样的准备根据采样任务单的内容,从样品室领取合适的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