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安装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分项工程名称作业部位交底部门交底人作业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一.入场须知1.但凡从事消防管道安装工作人员应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技术规程
2.新工人,应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没有通过安全技术教育人不得上岗施工,对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不熟悉人,不得独立作业
3.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文献时,应同步编制切合实际状况安全技术措施
4.每项工程动工前,在进行技术交底同步,均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重要部位重点交底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对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凡参加管道施工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吊车司机和现场叉车司机,必须通过当地劳动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施工
7.凡在有易爆、易燃物质地点施工时,应按专门防护规定进行操作
8.在有毒性、刺激性或腐蚀性气体、液体或粉尘场所工作时,应编制专门防护措施进行作业
二.电焊1.电焊机应安设在干燥、通风良好地点,周围严禁寄存易燃、易爆物品
2.电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装拆应电电工进行
3.电焊机应设置单独开关箱,开关应放在防雨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4.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5.在潮湿地点工作台,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上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容器和管道上施工焊
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7.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将所有孔口打开,保持空气流通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必须开设进、出风口,通风良好,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并应有人监护
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 36V
焊工身体应有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
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至一小时外出休息 10~15min,并应有安全人同在现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