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水泥制品厂关于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认真搞好安全系统工作,法律规范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检查工作,保证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保障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公司进展与稳定,根据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总方针,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本细则适应于全厂生产车间和设备管理部门
第二条:车间、班组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实行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岗位个人三级安全防护责任制
第三条:车间、班组的安全工作必须接受和配合厂职能部门安全员的上岗监督检查
第二章各级组织领导责任制第四条:车间主任的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本单位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设备使用管理全面负责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选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选安全工作
4、准时编制车间安全措施计划,并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负责实行
5、制订作业计划和工艺规程时,应有安全、生产、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计划,并符合劳动保护规定
6、定期对职工进行人身、设备的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调转职工及短期来学习的外单位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和岗位教育
7、按计划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持有关部门签发的上岗资格证方可独立操作
-1-8、定期检查各生产环节安全卫生情况和设备、特种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纳措施加以整改
9、有权杜绝任何危及生产安全的指令
10、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采纳抢险和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的措施,并及时向厂部和主管职能部门报告,按事故管理规定写出事故报告,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解决
第五条:班组长的安全职责1、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细则》,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开好班前、班后会,及时总结本班组的安全状况和设备、特种设备的运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