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编号: W2 0 25制度页数:共 15 页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暂行)编 制 人:王 飞 审 核 人:李 杰批 准 人:万如铁主办单位:安全环保处发布日期:201 0年 1 月 7 日生效日期:2 010 年 1 月7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得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就就是指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得人身损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者虽没有造成人员损害,但造成或险些造成经济损失得事故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生产安全事故得等级划分第四条 生产安全事故得严重级别分为:1、险肇事故就就是指险些造成人员损害,且造成或险些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得事故
2、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 1-2 人轻伤得事故
轻伤就就是指损失工作日在一个工作日(含 1 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得损害
3、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 3 人以下重伤或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轻伤得事故
重伤就就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得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丧失(根据集团《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2款重伤标准执行)
4、一般事故,就就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 3 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5、较大以上事故,就就是指造成 3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重伤得事故
第五条 对每起生产安全事故,必须首先确定事故性质:1、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得过失而造成得事故
2、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界得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得事故,或由于未知领域技术问题引起得事故,及其她非人为责任造成得事故
3、破坏事故指为达到一定目得而蓄意制造得事故,按国家法律,依公安、检察部门侦察结论定性
第三章 事故统计第六条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