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号:KY20255005-CQKD检 验 报 告重庆科盾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有限公司注 意 事 项1 检验报告无“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 未经本公司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检验报告
若未加盖本公司鲜章,整体复印检验报告无效
3 检验报告无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4 检验报告涂改无效
5 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检验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6 一般情况,检验结果只对所检样品负责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三村 55 号(煤科院内) 邮政编码:400037 E-mail:cqkdmk 163、 传 真:(023)65239424电 话:(023)3重庆科盾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有限公司检 验 报 告样品名称空气压缩机 型号规格VF-10/7 受检单位赛斯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检验类别在用品周期检验报告编号:KY20255005-CQKD 共 6 页 第 1 页样品名称空气压缩机型号规格VF-10/7委托单位丰都县中小企业局检验类别在用品周期检验受检单位丰都县永安煤矿有限公司到样日期/生产单位山东鲁力空压机有限公司初检日期2025 年 7 月 15 日样品数量1 台复检日期/受检单位联 系 人裘勇豪样品编号202561572生产日期2025 年 6 月受检单位地 址丰都县武平镇殷家坝村受检单位邮政编码408200受检单位联系电话检验地点生产车间空气压缩机房检验依据AQ1013-2025《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安全检测检验法律规范》、《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在用设备检测检验法律规范实施细则》检验项目证件、外观、安全保护装置、温度、压缩机油、容积流量、排气压力、转速、比功率、噪声、振动检验结论 样品按 AQ1013-2025、《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在用设备检测检验法律规范实施细则检验,所检项目中“证件”、“安全保护装置”、“温度”、“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