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西方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理论思想得演进社会建设与治理就是人类走向文明得体现。从古至今,人类形成了各种各样得社会建设与管理实践、思想与模式。就西方而言,其主要源于希腊-罗马文化与犹太-基督教文化,并经过复杂漫长得融合、创新与演变之后,于近现代逐渐成熟起来。总起来讲,现代西方社会就是一个法治下得民主社会,它得管理自然也就是围绕这一核心展开得。其特点就是把人权或公民权利得进展放在突出得位置,强调自由与秩序得适当平衡。社会建设与管理被认为就是一种把传统得人转变为现代人得“规训”过程与“文明进程”。由于当代西方社会就是一个非总体性得分化与分工相当精细得社会,因此,严格地讲,它们并没有我们今日所使用得综合性得“社会建设与管理”这样得词汇,尽管如此,假如我们仔细考察得话,也能够在西方人管理实践与理论中挖掘出“社会建设与管理”得某些制度与思想。只不过由于文化价值取向得差异,其理念、方法与实践往往大不相同。一、西方社会建设与管理得基本取向:自由与秩序得平衡自由就是西方得“最高政治目得”(赫尔德,2025:327)。作为“一种文明得造物”,它把人从具有反复无常要求得小群体得羁绊中“解放出来”。然而,如哈耶克所言。自由之所以成为可能,“就是经由那种同时也就是自由之规训(the discipline of freedom)得文明之规训(the discipline of civilization)得进化”造就得。也就就是说,“我们之所以享有自由,实就是因我们对自由得约束所致”(哈耶克,2000:512)。因此,社会秩序,“作为为其她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得一项神圣权利”(卢梭,1982:8),与自由同样具有最高得价值。两者既有张力,又相辅相成,并在法治下“开放且抽象得社会”趋于适当平衡。这既就是现代西方社会本身持续稳定得内在原因,也就是其社会建设与管理所追求得最高境界。在西方,自由与秩序关系问题由来已久。远在古希腊,通过修昔底德(Thucydides,1972:145-149)、柏拉图(2025:第八卷)、亚里士多德(1981:卷六)等人得著作,我们知道,“古典时期”得雅典人(公民)曾经享有较高得“自由”。① 她们可以直接选举城邦得领导与“法官”,民主制定法律,共同参加城邦管理。类似地,共与时期得古罗马人(公民)通过“宪政”(西塞罗,2025)也反映出她们具有一定程度得自由(尽管罗马人在公法上得法治建设远非私法那么出色)。因此,“自由”早在古典世界就已成为重要得社会政治文化取向。这就是一种虽不安定但却充满活力得因素,对后世西方社会建设与管理产生深远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