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1 节通则1011a 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得危险与损害涉及面很广,即保险单中列举得除外情况之外得一切事故损失全在保险范围内,尤其就是下述原因造成得损失:1、火灾、爆炸、雷击、飞机或 UFO 坠毁及灭火或其她救助所造成得损失;2、海啸、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暴雨、风暴、雪崩、地崩、陨石、山崩、冻灾、冰雹及其她自然灾害;3、一般性盗窃与抢劫;4、由于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或无能力等导致得施工拙劣而造成得损失;5、如战争、暴乱、政变、磁场变换、行星地理变动、外星人入侵等大规模突发性事件造成得损失;6、其她意外事件1011b 提供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就是公众责任保险得一种。一般将其作为建筑工程保险得附加险予以承保。承保建筑工程险保单项下得工程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得施工场地上及附近地区得第三者得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所引起得应由被保险人负责得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得诉讼费用。其除外责任包括: ① 保单明细表所列得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得免赔款。②被保险人与其她承包人在现场从事工程有关工作得职工得人身伤亡与疾病,以及她们所有得或由其照管、控制得财产损失。③领有公共运输用执照得车辆、船舶与飞机造成得事故。④被保险人根据与她人得协议所支付得赔偿或其她款项。⑤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得其她财产、土地、房屋得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得人身伤亡及其她财产损失。保险人对每一事故得赔偿责任,以根据法律或政府有关部门裁定得应由被保险人偿付得数额为准,但不能超过保单列明得赔偿限额。赔偿限额共分四类: 每次事故、每个人得人身伤亡得限额; 每次事故人身伤亡得总限额; 每次事故得财产损失限额;保险单总得赔偿限额。计量与支付1、计量(1)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办理得建筑工程切险与第三者责任保险,按总额计量。(2)承包人应缴纳得所有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与工伤事故险保险费、人身意外损害险保险费以及施工设备险保险费,由承包人摊入各相关工程子目得单价与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2、支付合同条款中规定得建筑工程切险 与第三者责任险得保险费,将根据保险公司得保单经监理人签证后支付。假如由发包人统与保险公司办理 上述两项保险,则由发包人扣回。第 102 节工程管理1021 竣工文件1、承包人应自费保管工程进度、隐蔽工程、试验报告、障碍物拆除以及所有影响工程得记录(包括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