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法律规范ﻫGB50053—9 4ﻫﻫ第二节 对建筑得要求第 6。2.1 条 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得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 1.8 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得自然采光窗。配电室临街得一面不宜开窗。ﻫﻫ第 6、2、2 条 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得门应向外开启。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ﻫ第 6、2、3条 配电所各房间常常开启得门、窗,不宜直通相邻得酸、碱、蒸汽、粉尘与噪声严重得场所。第 6、2、4 条 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与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得设施.ﻫ第 6、2、5 条 配电室、电容器室与各辅助房间得内墙表面应抹灰刷白。地(楼)面宜采纳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得顶棚以及变压器室得内墙面应刷白.ﻫﻫ第 6、2、6 条 长度大于7 m 得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得两端.长度大于6 0m时,宜增加一个出口.当变电所采纳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得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得平台或通道得出口。ﻫ第 6、2、7条 配电所,变电所得电缆夹层、电缆沟与电缆室,应实行防水、排水措施。4、10 对有关专业得要求ﻫﻫ4、10、1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得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非燃(或难燃)介质得电力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与高压电容器室得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装置与低压电容器室得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ﻫ4、10、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变压器室得门应为防火门:ﻫ(1)变压器室位于高层主体建筑物内。(2)变压器室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ﻫ(3)变压器位于建筑物得二层或更高层。(4)变压器位于地下室或下面有地下室。ﻫ(5)变压器室通向配电装置室得门。 )ﻫ6)变压器室之间得门。4、10、3 变压器室得通风窗,应采纳非燃烧材料.ﻫﻫ4、10、4 配电装置室及变压器室门得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宽度加 0。30m,高度宜按不可拆卸部件最大高度加 0。3 0m。ﻫﻫ4、10、5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1 00%变压器油量得挡油设施或设置能将油排到安全处所得设施:(1)变压器室附近有易燃物品堆积得场所.ﻫ(2)变压器室下面有地下室。ﻫ(3)变压器室位于民用主体建筑物内.4、10、6 配变电所中消防设施得设置:一类建筑得配变电所宜设火灾自动报警及固定式灭火装置;二类建筑得配变电所可设火灾自动报警及手提式灭火装置。ﻫ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