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自检及验收制度XXX 项目部施工质量自检及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专检三级检查验收制度,加强工序质量控制, 确保工程质量。对各级验收检查要仔细检查记录,并列出“存在问题清单”,及 时反馈到各施工队(班),施工队(班)根据问题清单及时消缺,完成后,立即反馈, 申请下一级验收。各级验收的数量不得少于下列规定:自检率 1%,互检率 50%,专检率 30%。三级质检完成并消缺后,才申请监理部门验收,并将检查 记录及消缺情况向监理工程师汇报,使施工质量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1、自检(1 )施工者必须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验收法律规范的质量要求对进入施工过程 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行检查,若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向施工 技术负责人和质检员提出,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处理;(2)在制造、安装过程中,生产、安装者应根据制造、安装法律规范及验收标 准对自己制造、安装的过程(工序)进行自检,并将质量数据记入相应的自检记 录表格中,交班(组)长签认,作为转序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凡本过程 (工序)不合格者,不得转入下-过程(工序)制造、安装《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处置。2、复检(1)交接施工应进行互检,同-施工班组负责施工的上下过程(工序)交 接,由班组长负责施工者复检。跨施工班组的上下过程(工序)交接,由施工技 术人员会同质检员组织复检;(2 )复检应根据施工自检记录和检查和试验记录(报告)进行。3、终检在自检、复检基础上,专职(兼职)质检员对产品制造安装的关键过程(工 序)或部位进行终检或专业性检验,对一般工序进行抽查,对未达到质量标准的, 则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进行处理。4、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具备覆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阶段,经自检合格并填写好施工质量 记录后,在隐蔽或进行中间验收前两天通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下阶段施工。施工阶段前后患衔接的分项工程,每道施工工序经班组和施工场地检查合格后, 呈报监理工程师签字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分部工程在完成工程的 75% 以上的工程量后,承包方经三级检查后,书面对监理工程师提交中间验收申请, 并提交专项检查报告及施工质量的三级检查记录。对已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 并准备验收记录、自检记录、施工质量记录等各种资料。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 签证后,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