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业务管理程序文件编号: HM-QP10版 本: A发行日期: 2025-04-20编 制审 核批 准程 序 文 件深圳市有限公司此份文件之各种权利为深圳市有限公司拥有,非本公司书面授权,不得擅自传播1目的明确规定公司通讯工程项目、承接的工作方法和责任,保证全面准确识别用户的要求和期望,并达成公司顺利承接项目的目的。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参加投标或承接直接委托的通讯工程项目,软件产品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3职责3.1业务部门负责所有项目的联系、接洽与投标。3.2分管业务副总全面负责投标、合同洽谈工作的组织与协调。3.3业务部门负责与顾客直接沟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标书及合同的评审。3.4工程部或软件开发部负责标书的总体编制工作,行政部协助工程部完成标书商务部分的编制工作,共同协助业务部完成投标工作。4 工作程序4.1业务信息的猎取与跟踪4.1.1业务部门应主动与顾客保持密切联系,并通过各种渠道及时猎取各项工程项目、软件业务的信息。4.1.2负有市场开拓责任的公司相关人员均可以公司名义对外联络,收集各项工程项目、软件业务的信息。4.1.3公司在获得工程项目信息后,应由该信息的获得者或由其通知相关业务部门将公司有关资料、投标资格预选资料及时送达顾客,获得参加投标资格,同时详细了解该项目基本情况和顾客的具体需求,并填写《业务跟踪表》,报分管业务副总处备案。原则上该信息的获得人为该项目的经营负责人,分管业务副总有权决定是否对该项目进行跟踪或暂不跟踪。4.1.4如分管业务副总决定暂不跟踪该项目,则将《业务跟踪表》转交业务部存档;如分管业务副总批示同意继续跟踪该项目,则将批示后的《业务跟踪表》复印件交由该项目的经营负责人展开跟踪联系,同时抄送一份复印件给业务部门存档。4.1.5对于直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招标项目,业务部门应根据项目信息来源报告业务副总,业务副总安排具体项目负责人并由其及时从顾客处领取招标相关文件。4.1.6对于获得的项目信息(无论是公开招标还是议标),业务部门都必须对信息的内容进行确认以明确项目的具体要求。需要确认的内容主要有:顾客项目的名称、代号、投标期限;确保我方能理解顾客的具体要求,如有不明确应及时与顾客沟通;根据行业惯例、顾客的实际条件我方应该满足的顾客要求即项目中的隐含要求;识别出其中的法律法规要求。4.2通讯工程投标前评审4.2.1业务部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告分管业务副总,组织业务部、通讯工程部、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