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110 (66)kV〜5kV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4^*氾国家电网公司二。。五年三月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引用标准 1第三章岗位职责 2第四章安全管理 5第五章输电线路工程设计及验收管理 9第六章 输电线路的运行管理 10第七章特别区段输电线路的管理 13第八章输电线路保护区管理 13第九章 运行维护重点工作 15第十章输电线路缺陷管理 23第十一章事故预想及处理 24第十二章输电线路技术管理 26第十三章输电线路评级与管理。29第十四章 带电作业管理 29第十五章 人员培训 31附录 A (法律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 35附录 B (法律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评级管理办法 38附录 C(法律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专业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42附录 D (法律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故障调查及统计办法 47附录 E (资料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技术资料档案(技术专档、线路台帐)……54编制说明 6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输电线路"或“线路")的运行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化、制度化,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法律规范。第二条 本法律规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包括规程、法律规范等,下同),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生产技术文件(包括导则、管理制度等,下同),并结合近年来全国电力系统输电线路运行经验、设备评估分析而制定.第三条 本法律规范对架空输电线路生产过程中的工程设计、验收、运行、缺陷管理、事故预想及处理、技术管理、设备评级、带电作业、人员培训等项工作以及运行维护重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或指导性意见。第四条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的 110(66)kV 5kV 沟通架空输电线路。± 5kV 直流线路、35kV 沟通线路可参照执行。第五条 各区域电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有限公司可根据本法律规范,制定适合本地区电网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第二章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法律规范的引用即成为本法律规范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来所有的修改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法律规范,但对根据本法律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推举使用这些文件的新内容或最新版本.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内容或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39 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