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5 学年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方案2025-2025 学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现已开始,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保证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我校严格根据《关于印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学生资助管理标准法律规范》等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机构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二、工作会议根据资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我校召开中学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成立工作机构及班级、级部、学校三级认定小组,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三、工作流程学校通过下发《致全体家长及学生的一封信》及组织学生参加家庭情况网上调查问卷等活动,让家长了解资助政策及相关情况,由学生及家长自愿自主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校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客观事实为整体工作依据,通过三级认定(班级、级部及学校)最终确定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程序如下:(一)个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班主任负责收集农村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特困城镇家庭、孤残、烈士子女以及长期患重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相关信息,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二)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材料),对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分值表》中的认定指标综合评分。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量化分值,给提交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计算分值。参照量化分值、本校的家庭经济学生认定标准档次,综合考虑学生在校期间节俭状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评议。确定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次,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年级认定小组进行审核。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一、义务教育段资助政策1.两免一补:免学费、免教科书费。2.生活补助费:寄宿生生活补助、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我们学校属于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每年每生 675 元,11 月份、4 月份两次发放)。二、机构与职责:1.认定机构(三级认定小组)认定机构包括校级认定小组、年级认定小组、班级评议小组。1.1 校级认定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校委会成员、政教处、级部主任等担任成员。1.2 年级认定小组,由级部主任任组长,班主任、任课老师代表等担任成员。1.3 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老师、学生代表或家长委员会代表担任成员。评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