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电大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评标准(讨论稿)为了全面优化学校内部管理,强化责任机制、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落实目标管理、制度管理和民主管理,建立客观、公正和公平的管理体制,努力办好电大教育,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师德表现 5 分1、坚持政治学习,积极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师德形象好记 1 分
如有形象不好,师德败坏的行为一次扣 0
2、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正直厚道记 2 分
如有违法乱纪,惹事生非,挑拨离间等行为一次扣 1 分
3、关怀集体,热心公务,团结同志,乐于助人记 2 分
如出现破坏团结,吵架打架,损害学校利益,损害老师形象的行为一次扣 1 分
4、本年度有违纪违法行为,经学校讨论,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二、上班出勤 20 分建立正常的上班出勤制度,根据电大实际情况,上午8:30—12:00,下午 2:00—5:00,并由考勤负责人严格考勤,做好记载
因事、因病必须请假,半天以内考勤负责人批假,1 天以内分管副校长批假,1 天以上、15 天以内校长批假,15 天以上教育局领导批假
全年请假 8 天以内不扣分,每超过 1 天扣 0
5 分,每旷工 1 天扣 1 分
本人重病和家属重病等特别情况由学校讨论酌情对待
三、招生工作 40 分包括招生业务宣传工作和实际招生人数
按学校要求完成分配的招生任务记 40 分
每超过 1 人加 0
3 分,每少于 1人扣 0
认定有效招生人数以入学注册和交清本年度费用为准
全体老师必须群策群力,搞好招生宣传,团结协作,不能为争生源内部吵闹,破坏团结,最低得分不低于 35 分,为了鼓舞招生的积极性,加分不封顶
四、岗位工作 30 分根据电大目前现状,主要有三类岗位
一是专职管理人员,参加班级管理
指负责人、信息技术员考试专干、教务学籍专干、财务专干等工作人员
二是担任部分管理工作,主要从事班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