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买 受 人: 出 卖 人: 签署日期: 出卖人、买受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得规定,就产品采购(包括安装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第一条 采购产品标得、数量、价款1、产品名称 2、牌号商标 3、规格型号 4、生产厂家 5、计量单位 6、数量 7、单价 8、总价款 (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出卖人提供产品执行标准为 第三条 供货时间及地点出 卖 人 负 责 送 货 到 买 受 人 指 定 得 下 列 地 点 : ,并承担相关费用及运输过程中得风险.供货日期为 年 月 日.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供货。买受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需要推迟供货日期得,应在合同约定得供货日期前 1 5天向出卖人发出延期供货通知,具体供货日期以买受人发出得通知载明得日期为准。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得供应与回收本产品得包装执行标准为 包装物回收方式为 第五条 随机得必备品、配件、工具、技术文件数量及供应方法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产品到达买受人指定得地点后 天内,应在双方代表共同在场得情况下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规格、产地、生产商、数量、外观及包装等,如有不符,买受人有权拒收并要求更换。对因运输造成得损失或破损出卖人应及时免费更换.初步验收通过后,买卖双方代表签字确认。自出卖人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满(试运行期为 天)达到合同约定得质量标准与买受人得使用要求并签署书面验收合格单即视为验收合格。产品质量得问题在产品得具体安装施工及试运行过程中随时提出,出卖人负责在买受人提出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或调换达到合同约定得质量要求。第八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得条件及期限自买受人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出卖人对所出卖产品提供 年得质量保证(产品不同部件质保期不同得,要分别补充)。在质保期期限内,因该产品所发生得所有质量问题均由出卖人自买受人发出通知之日起 48 小时内负责无偿修复、调换达到使用要求.需要修复得产品得质保期,自买受人发出通知之日起中止计算,自产品修复达到买受人使用要求并由买受人签署修复产品质量确认书次日起继续计算。发生调换得产品得质保期,自买受人发出通知之日起终止计算,自产品调换完毕交付使用并由买受人签署调换产品质量确认书次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满后发生得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