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消防系统包括工程范围内消防电源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消防控制中心与联动控制系统、应急播送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电梯、防火、防烟分区、灭火器配置等
一般要求:工程范围内消防系统已经相关主管部门查验合格且已正式投入正常使用
消防设备、设施的配置、安装及施工质量必须符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消防系统设备查验应 1%覆盖,不能遗漏
消防系统设备功能测试除特别说明外应不少于 3 次
消防系统各设备功能测试完成后,还应根据设计要求进展各分项功能的测试,在完成分项功能测试的根底上还应进展一次全面的联动测试,联动测试要对系统的全部功能进展查验
在完成联动测试正常的根底上,消防系统设备还应在自动状态下连续运行 72h
各类消防控制系统的原理图、接线图及线路的管线表等竣工图纸应完整,有效
由厂家随设备带来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交付单位应移交清楚
1)消防电源查验要求及方法:消防电源及消防疏散照明设备、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应急配电系统设备、自备应急发电设备、EPS 电源、UPS 电源、消防互投开关、消防电气线路、火灾应急照明及平安疏散指示标志、防爆照明设备、防爆动力设备等〕除应符合 GB13495
消防平安标志
、GB5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标准
消防电源及消防疏散照明设备、防爆电气设备查验方法:消防应急配电系统首端互投设备的自动切换功能应进展 3:次切换试验,每次均应正常
消防水泵,消防电梯等消防用电设备电源〔包括直流备用电源〕的自动切换功能应进展 3 次切换实验,每次均应正常
自备应急发电设备的手动启动、自动启动及并网发电功能应进展 3 次试验,每次均应正常
火灾应急照明电源的自动切换功能及直流逆变功能应进展测试,在自动切换及直流逆变功能测试均正常后应对火灾应急照明电源进展满载测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