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中学关于加强学生手机管理的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5〕3 号),指出“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 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进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明确提出“原则上 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 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进展,学校根据教育部 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XX 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关于加强 学生手机管理的规定》
一、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
原则上任何 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
学生因特别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入校 园,需由学生家长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 及德育与学生进展处各一份
经德育与学生进展处审批同意后,方可 将手机带入校园
学生入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存入学校 手机保管柜,禁止带入课堂
二、老师有权收缴学生手机
老师发现学生在学校使用手机,须及时 制止,登记学生姓名、班级等信息,有权收缴学生手机至班主任或德 育与学生进展处
班主任或德育与学生进展处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 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必要时请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
因学生 违反规定携带手机进校园,手机被没收期间造成的损坏或丢失,学校 概不负责
三、严查学生携带手机情况
德育与学生进展处、年级组、班主任定 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学生携带手机情况,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做 以下处理:1
没收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并通报批判,寄宿生取消寄宿 资格;2
责令该学生作出书面反省;3
记录在“学生综合素养评价平 台”;4
取消该学生本学年所有评优选先资格;5
通知学生家长配合 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
四、严肃处分态度恶劣的学生
老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学生出现 不配合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态度恶劣的加重处 分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五、特别情况下手机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