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齐抓共管管理方案为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明确责任划分情况,强化“一通三防”管理,杜绝“一通三防”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有序生产,特制定本方案
矿领导职责 (一)
仔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 “一通三防”规定,是本单位“一通三防”工作的行政第一责任人
建立、健全“一通三防”机构,完善“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保证“一通三防”工程、装备、资金的“按需投入”
全力支持总工程师的工作,对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时,必须经矿专项会议探讨通过,并报地煤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每个月至少组织召开 1 次“一通三防”专项会议,讨论解决“一通三防”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确保“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财、物及时到位
对存在“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采掘工作面的停产整顿负全部责任
矿井生产必须充分考虑瓦斯灾害等因素,严禁超人员、超通风能力、超工作地点组织生产
每天批阅矿井通风瓦斯日报表和矿井安全监测监控日报表,并对于存在的不足及时签署处理意见
负责组织制定“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并负责事故抢救指挥
负责“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及技术攻关讨论工作
(二)总工程师1
仔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 “一通三防”规定,对本单位“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在审批《作业章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对“一通三防”内容严格把关
组织编制矿井 “一通三防” 中长期工作规划、瓦斯综合治理规划、安全费用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
每个月至少组织召开 1 次“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协助矿长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四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