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目的:为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转变公司员工工作作风,各级管理人员严格与“三违”现象作斗争
严肃查处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释义:“三违“是指违章指挥作业,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一、管理部门:1
1 管理归部门:公司安全委员会1
2 协助管理部门:公司各部门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和所有员工
三、工作职责:3
1 公司安全委员会:负责对《“三违”行为管理制度》进行审核、修订,并进行监督考核
2 各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该制度的宣贯与执行
3 安全环保专员:负责《“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的编制,并督察制度在各部门执行情况
每月汇总《违规违章事项查处统计表》(见附表 1)
对查处的违规违章行为开具相应处罚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教育直至合格后方可继续返岗工作
四、管理流程:4
1“三违”行为辨识:(依据可能引发的事故严重程度划分为一般性违章和严重违章)违规作业行为:1)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一般性违章)2)特种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安全阀、压力表等)未经法定单位定期检验即投入使用
(严重违章)3)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严重违章)4)新安装设备设施未经过安全验收就进行生产作业
(严重违章)5)未按规定放置、堆垛原料或产品及工具(复合外包、库房、手动叉车转运等堆垛超高超宽)
(一般性违章)6)工作前未对设备进行安全点检或设备设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一般性违章)7)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一般性违章)8)危险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空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
(严重违章)9)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
(一般性违章)10)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饮水,未按规定落实粉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