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九小场所”是指下列餐饮、购物、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场所:1、购物场所:建筑面积 3 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商店、市场);2、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 1 人以下的小饭店;3、住宿场所:床位数 50 张以下的小旅馆;4、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 2 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场所;5、休闲健身场所:建筑面积 2 平方米以下的洗浴、足疗、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6、医疗场所: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 30 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7、教学场所:床位数 50 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5 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 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8、生产加工企业:职工总人数 50 人以下或者设有 30 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企业;9、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建筑面积 1 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九小场所”根据以下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九小场所每日班前班后应进行防火检查,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应随时进行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2)疏散通道、安全出、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3)灭火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4)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5) 门窗有无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6) 场所是否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7)是否擅自改变场所的使用性质、扩大经营规模;是否违反规定设置员工宿舍。2、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确定整改措施、时限,整改期间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3、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1、场所员工应掌握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掌握火灾易发部位的火灾危险性,掌握初起火灾扑救方法和疏散逃生技能。2、现场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组织单位员工利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进行灭火,并拨打“ 119 ”电话报警。3、设有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的,当工作人员听到火灾报警信号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查看,发现火灾后立即组织人员施救。4、连片设置的场所实行“多户联防”,每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