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沃土计划”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方案( 2025— 2025 年)为深化实施创新驱动进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全社会 创新创业活力,量质并举培育科技型企业,促进“四新经济”和重点产业进展,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工作目标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大力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沃土计划”),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培育 库和高企上市培育库,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厚植企业成长沃土,壮大科技 型中小企业、高企、科技领军企业队伍,支撑引领全市经济高质量进展。到 2025 年,力争实现“三个翻一番、一个全覆盖”。“三个翻一番”: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翻一番,超过 1 家;高企数量 翻一番,超过80 家;上市高企数量翻一番,超过 60 家。推动高新技术产业 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从 61%提升到 65%。“一个全覆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企业研发投入、 研发人员数量大幅提升。二、重点任务(一)实施高企育苗工程。建立高企培育库,根据企业有效知识产权及研发 投入等情况,每年遴选 10 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引导企业法律规范研 发管理。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培育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对有成长性的入库企 业,市、区(市)两级给予最高 10 万元奖补。(二)支持企业认定高企。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强化前置辅导,帮助企业按 高企标准健康进展。对首次通过高企认定的给予 15 万元奖补,并按其认定当年 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 10%给予最高 30 万元奖补;对再次通过认定的给予 10 万元奖补。全面落实高企税收优惠政策,对通过认定的高企减按 15%征收企业 所得税,做到应享尽享。(三)支持高企上市进展。建立高企上市培育库,根据企业研发领域、科创 属性、财务状况等指标,遴选 1 家左右高企入库培育。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 培育期原则上不超过 3 年。对入库企业按其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较上年度新增部 分的 20%给予奖补,每家企业年度最高奖补 3 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 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科技项目支持,积极推举申报国家、省科技项目、人才、平 台、奖励等政策。(四)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通过“线下+云上”方式,推动规 上工业企业加快建设研发机构,提升企业创新内生动力。支持具备“六有”(有 研发场地、有研发人员、有研发设备、有研发投入、有研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