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总结 通过两天的人力资源管理务实学习,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要做好人力资源的工作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还需要不断的学习新的知识,了解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还需要与时俱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好人力资源的工作。首先,学习社会保险五个险种,“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险种学习让我更加透彻的理解《社会保险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精神,《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广阔劳动者有了维护自身社会保险权益的有力武器,维护了群众的参保权,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时下,不少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存在躲避缴纳社保费的现象,而很多农民工或是参保意识不强或是为保饭碗忍气吞声。《社会保险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作出了以上这些规定。社会保险是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在政策的制定、执行等方面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往由于缺乏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难以有效协调。如今地位明确巩固后,使社保经办机构与各单位之间真正做到信息畅通、资源共享、协调配合,还需要共同努力和协商。《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享受待遇的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单位和个人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社会保险法》中的这一系列规定,使查询和咨询从经办机构的服务上升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其次,课堂上还讲解了《劳动法》,现今在劳动者的心中逐渐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学习关于劳动政策的一些问题并举例了一些实际案例分析。劳动者每天都在通过自己的辛苦和汗水,通过自己的劳动来为社会、为自己制造着财宝,国家为了给劳动者提供正当的保护而特别的颁布了《劳动法》,企业也依据劳动法给予劳动者应有的权力,但是在现实的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