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法律规范》实施细则 本细则评审条款依据国家标准《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法律规范》制定,分为三个审核大项,即经营环境要求、经营设施设备要求和经营管理要求,共计 109 个审核项,所有审核项满分 170 分,加分项 30 分,总分 200 分
140分以上为审核合格
评 分 表 评 审 要 求满分得分 一、场地环境 27 (*4) 1、场门口的名称标识要清楚、完好,使用简体字,设计制作法律规范
1 2、场门前地面要平整、硬化、清洁,便于冲洗,无积水
1 3、车辆出入的场门和人员出入的场门要分开
1 4、设有专用的机动车停车场
1 5、道路和停车场地面应硬化、承重、耐磨、防滑,没有坑凹
1 6、场地人流、物流、车辆畅通
1 7、场内露天交易场地面和交易(棚)厅地面应硬化、平整、清洁,便于 2 清洗
8、交易厅(棚)应在入口醒目的位置设置标识或公告牌匾,标明农产品 1 类型,标识要清楚、完好,使用简体字,设计制作法律规范
9、交易厅(棚)内应通风、明亮
1 10、蔬果、肉类、水 产 品 、 粮 食 、 副 食 品 和 花 卉 等 要 分 区
3 11 、 冷 冻 农 产 品 和 非 冷 冻 农 产 品 要 分 区
1 12、生鲜农产品和熟食品要分区
2 13、有包装食品和无包装食品要分区
2 14、同类型商品应在同一交易区内经营
各类分区应有标识或牌匾
2 15、水产品交易厅(棚)内场地设施要每日冲洗,保持清洁,不留污水
1 16、生鲜肉类交易厅(棚)内场地设施要每日冲洗,保持清洁,不留污水
1 17、新建市场应符合本地区的城市建设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并符合环境 2 保护和市容环境卫生的要求
18、新建市场应与同类型、同规模的批发市场保持合理的距离,大中城市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充分考虑向零售市场运货的省时、通畅、便捷和低 1 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