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定额工作程序与要求1 工作程序1.1 劳动定额制定1.1.1 在新产品试生产阶段,直属专业厂在开展工作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新产品劳动定额,将《劳动定额清单》、《劳动定额清单零件目录表》报制集团公司生产制造部工业工程时。1.1.2 生产制造部工业工程室依据发展部的《综合路线》、《生产准备通知书》及伸报单位技术发展部门提供的工艺(工序)卡等相关资料到生产现场、车间、技术部门调查、审核新产品劳动定额。1.1.3 报主管部长,审批新产品劳动定额为临时定额,使用期为本至高无上个月。1.1.4 通知伸报单位上报修改后的临时定额,并使用新产品劳动定额(临时定额)。1.1.5 新产品形成批量、工艺稳定后,由伸报单位根据掌握的统计数据,重新组织制定劳动定额,经生产制造部审批后作为现行劳动定额管理。 (注:1.1.1-1.1.5 程序适用于直属专业厂,子公司下属单位制定劳动定额呈报子公司并由子公司审批,年末统一报生产制造部备案)1.2 劳动定额统计1.2.1 直属专业厂、子公司根据劳动定额完成工时等数据统计汇总成《基本生产操作人员完成定额工时月报表》、《辅助生产操作人员完成定额工时月报表》、《维修人员完成工时月报表》,每月的日上报生产制造部工业工程室。1.2.2 生产制造部审核各项数据的准确性。1.2.3 生产制造部汇总成《集团公司基本生产操作人员完成定额工时月报表》、《集团公司辅助生产操作人员完成定额工时月报表》、《集团公司维修人员完成工时月报表》。1.2.4 分析定额人员变化、工时利用、定额完成、工时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情况。1.2.5 对劳动定额统计报表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检查,根据《生产管理评价控制程序》进行评价,并将信息传递给生产部集团管理。1.3 劳动定额修订1.3.1 根据实地调查与月报分析数据,确定劳动定额修改指标,报主管领导审核。1.3.2 布置定额修改工作,向直属专业厂下达具体指标,向子公司下打指导性指标。1.3.3 各单位修订劳动定额(或时间标准)。1.3.4 各单位将修改后的《劳动定额零件目录表》(按车型)及软盘《劳动定额压缩汇总表》(按车型、按系列)、《零合件明细表》报至生产制造部审核、备案(子公司备案)。1.3.5 组织各单位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劳动定额。1.3.6 对各相关单位劳动定额修订工作依据《生产管理评价控制程序》进行评价并向集团管理室提供相关信息。1.4 劳动定额时间标准编制 劳动定额时间标准要适应现代生产方式(柔性制造)、符合现代管理方式要求。各单位编制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