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总公司承包商安全资格审查表编号: 承包商名称注册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金承包商类别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安全负责人电话联系人电话工商执照编号到期时间施工资质证书编号到期时间等 级发证机关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单位证书编号有效期限(施工(业务)范围申请(业务)范围序号承包商应提供的书面资料(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与要求)初审终审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承包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与申请施工范围相应的资质
2HSE 保证体系健全(HSE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 HSE 体系文件、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两年以上安全业绩证明,安全投入财务报表及相应奖惩情况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或地方政府、油田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培训证书(生产经营企业)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别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6设备设施、附件、施工机具及个人劳保防护器具目录及有效检验证书
7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的承包商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44 号令)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8从事民用爆炸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使用、运输、储存和爆破作业的承包商应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466 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449 号令)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9从事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的承包商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73 号令)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10从事消防设施工程、防雷工程或消防器材维修、改造的承包商应根据《消防法》、《气象法》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新、改、扩建建筑工程根据《消防法》对承包商进行审核外,对消防设计、防雷设计资质进行审核
11国家、地方政府、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有特别要求的其他行业承包商应办理规定范围内的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