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安全制度一、校园安全(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学校要严格进行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实行措施整改
(三)严禁学生爬窗翻墙,打架斗殴,以及其他侵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四)严禁学生拉帮结派,或与社会闲杂人员纠集在一起,对其它学生进行敲诈勒索、**、偷盗等违法行为
(五)对遭到外来社会人员或违纪学生的抢、骗、盗、骚扰、侵害时,一方面要敢于斗争,善于自我保护,另一方面要及时报告老师和派出所
(六)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家或离校出走
(七)不得破坏、玩耍电源开关,保护消防设备
(八)严禁在校园内骑、趟自行车,停放的自行车要上锁
(九)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二、上课安全(一)不能体罚学生,不能把需要进行个别教育的学生叫出教室外,不能把需要补做作业的学生独自留在办公室或教室
不能让身体不适的学生长时间站立回答问题
(二)体育老师必须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应注意的事项和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三)体育老师要与班主任及学校医务人员密切配合,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
(四)体育老师课前检查器材的安全性,要和邻班的体育老师合理划分运动场地或设置警示标志,并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运动秩序和规则
(五)学生上体育课,老师要指导他们做好准备和整理活动,避开肌肉、韧带拉伤;教学中需分组练习的,必须任务明确,组织严密,时间分配合理,交替有序
坚决杜绝“放羊式”的体育课
(六)不得擅自进行教学内容以外的活动,不得擅自拿体育器材或其它东西玩耍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必须事前向班主任、体育老师讲明白,以免修或减少不适宜的活动
(八)体育活动中突然感觉身体不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