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文明礼仪示范班评选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学校常规管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生活和学习习惯,促进良好的班风和校风的形成和进展,学校于本学期起启动"文明礼仪示范班'的评选与挂牌活动,特制定文明礼仪示范班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文明礼仪示范班评选条件 1、文明教育好
班内有明确的文明礼仪教育主题及文明礼仪教育的内容,有班级文明公约,班上学生有礼貌、懂礼仪、谈吐文明;不打架、不骂人;遵守社会公德、珍惜学校荣誉
2、仪容仪表好
班上一学月内没有不穿校服、不戴校牌、仪容仪表不合格等现象
3、尊敬师长好
尊敬老师、家长及长辈,见到老师及长辈能主动打招呼问好
4、学习环境好
教室布置洁净,教室卫生打扫及时、彻底
学月内获卫生流动红旗
5、遵纪守规好
班上一学月内无人被通报批判或受通报批判以上处分
二、文明礼仪示范班评选办法 根据以上评选条件,各班由班主任牵头进行自评,在自评认为合格的基础上由班委会、团支部联合写出申请报告,经年级组检查过关后报学校验收,学校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条件验收合格后可评为"文明礼仪达标班',连续两次被评为"文明礼仪达标班'的班级,可评为"文明礼仪示范班',学校授予"文明礼仪示范班'的牌匾(评选间隔不得少于四周)
三、文明礼仪示范班的奖励办法 1、"文明礼仪示范班'在本学年度有效
2、被评为"文明礼仪达标班'的班级奖班级常规考核分 3分,并授予"文明礼仪达标班'牌匾;被评为"文明礼仪示范班'的班级奖常规分 5 分(从第二月开始未被摘牌每月加班级常规分 3分),并授予"文明礼仪示范班'牌匾
3、被评为"文明礼仪示范班'的班级在评选优秀班集体、优秀班主任时优先考虑,学生期末评优的指标在原有基础上增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