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数字化岗位 / 部门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明确公司数字化岗位及部门的设置、职责与权限,规范数字化工作的开展,提高公司数字化水平和运营效率,推动公司数字化转型战略的实现,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所有数字化岗位的人员以及数字化相关部门,涵盖数字化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 基本原则1
战略导向原则:数字化岗位及部门的设置和工作开展应紧密围绕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数字化转型目标,确保数字化工作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契合
权责清晰原则:明确各数字化岗位及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边界,避免职责交叉或空缺,提高工作效率
协同协作原则:促进数字化部门与公司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公司数字化转型
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技术进步和市场变化,适时对数字化岗位设置、部门职责等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公司数字化工作的需要
第二章 数字化部门设置与职责第四条 数字化部门设置公司设立数字化管理部门(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命名,如数字化转型部、信息技术与数字化部等),作为公司数字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公司数字化相关工作
各业务部门可根据业务需求设立数字化专项岗位或团队,配合数字化管理部门开展本部门的数字化工作
第五条 数字化管理部门职责1
数字化战略规划:负责制定公司数字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数字化转型的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
数字化项目管理:统筹公司数字化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实施、验收等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预算完成,实现项目目标
数字化平台建设与管理:负责公司数字化平台(如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数据中台等)的规划、建设、运维和优化,保障平台的稳定运行和高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