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实现绿色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 标 准 、 规 范 , 上 级 公 司 规 定 , 结 合 我 项目部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第 三 条 各 分 包 单 位 要 把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和 风 险 预 控 作 为 安 全 生 产基 础 工 作 常 抓 不 懈 ,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和 风 险 预 控 、 建 档监 控 等 制 度 , 逐 级 建 立 并 落 实 从 主 要 负 责 人 到 每 位 员 工 的 隐 患 排 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第四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到人,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 "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第五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 ,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项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第六条 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的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第七条 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掌握不生产。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职责第八条项目部及各所属分包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责任主体。第九条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