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厨承包协议出包方:景德镇金鼎美食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确保餐饮质量和档次,做大做强“金鼎美食”这一具进展潜力的品牌,积极参加市场竞争,提高经济效益,本着友好、双赢共同进展的合作原则,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将美食广场的中西餐厨房工作承包给乙方,由乙方招聘组织厨房工作人员安排厨房工作,在公司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厨房的日常管理
第二条:乙方出品的菜肴以湘菜、赣菜等为特色(湘菜为主)
大厨师的资料,相关证书等甲方要留存备档,乙方更换大厨师必须通知甲方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限 年,从 2025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每月工资 5
3 万元(个人所得税乙方自付),乙方工资由甲方统一一次性发放,工资每月 日发放(星期天顺延一天)
乙方以十天的工资 1
8 万元整,作为承包风险抵押金,抵押金一次性在工资中扣除
(包厨人员配置详见清单)第四条:承包经营指标及考核1、乙方保证甲方餐饮全年营业收入达到 600 万,未完成 600 万,扣除未完成指标 1%,营业收入超出 600 万,按年营业总额的 11%提取包厨工资
2、在保证菜品质量的基础中,菜品价格合理,菜品毛利率控制在 45%至 48%之间,毛利率低于 45%,每低于 1%扣罚工资总额 1%
第五条:中厨工作要求1、中厨属甲方的一个班组,公司对餐厅、厨房一体化经营,统一管理;2、必须根据“江西地区”同类餐饮的高标准提供餐饮服务,建立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在公司备案;3、明确服务法律规范,将服务质量纳入公司质检统一管理
根据《服务质量奖惩条例》考核,同时接受店长的指导和检查;4、为餐饮部确定新菜肴售价提供参考,每月必须出 2-5 个新菜;5、必须以满足客人需要为原则,确保餐饮质量和菜肴数量
严格保证经营业的信誉和酒店的社会信誉,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诈行为
第六条:甲方责任1、提供现在中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