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乐捐、奖励管理制度第一章 目的为加强公司的劳动管理,有效保障各部门工作顺利开展,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遵章守纪观念,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三章实施细则一、工作行为及纪律要求
1、上班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的、按时上班但忘记打卡未登记者,乐捐 10 元/次;2、请假或有急事离岗未按流程办理相关手续者,乐捐 10 元/次;3、参加公司的各级会议或组织的培训有迟到、早退现象者,乐捐 10 元/次;4、请人或代人登记考勤资料者,乐捐 20 元/次;5、参加公司的会议或组织的培训期间手机响铃或扰乱会议纪律者,乐捐 10 元/次;6、无故不参加各级会议、培训或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者,乐捐 20 元/次;7、无故或故意拖延导致跨部门工作产生延误,导致工作效率降低者,乐捐 20 元/次;8、 上班期间在玩手机、网上聊天、听音乐者,乐捐 10 元/次;9、上班期间吃零食、抽烟者,乐捐 10 元/次;10、上班期间在办公室嘻戏、大声喧哗或大声谈论与工作无关事宜者,乐捐 10 元/次;11、在工作场所或宿舍汹酒、赌博;工作时间打牌,乐捐 80 元/次;12、违纪者因对处罚不服而有报复言行或举动,情节轻微者,乐捐 20 元/次;13、其他同类的违规,严重性与以上条例相近者,按相对应条例处理
、个人着装及行为礼仪
2、上班期间未按规定着装者;3、上班期间未按规定佩戴工牌、胸牌者;4、参加公司各级会议或集体活动未按要求着装者;、办公环境及卫生清理
1、所属个人卫生区域内,区域内卫生脏、乱者;2、个人办公区域内,办公桌面办公用品、盆栽未根据要求摆放者;乐捐 10 元/次;3、下班后或长时间离座期间,办公桌椅未及时归位者;乐捐 10 元/次;4、未根据人力行政部公布的公共卫生区域打扫名单,打扫卫生者;乐捐 20 元/次;5、未将公共区域卫生打扫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