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推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
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
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楚、干净,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1, 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 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加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加跟踪落实
7, 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 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