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转管理规程1.0 目的: 法律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转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转。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广交会大厦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转管理。3.0 职责:3.1 工程部经理负责变配电设备设施运转综合管理。3.2 工程部值班工程师对变配电设备设施运转进行监督。3.3 值班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转管理工作。3.4 工程部值班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转管理。4.0 工作程序4.1 供电计划4.1.1 根据用户的需要,供电系统实行 24 小时工作,高低压配电房24小时值班。4.1.2 供电设备需停电检测、修理时工程部经理签发《停电申请》交服务中心总经理审核并经业主同意,并由客户服务部以公告或通知形式传达到用户。4.2 巡视监控。4.2.1 严格执行配电房(间)管理制度,定期对供配电房(间)进行卫生清洁,保证设备运转环境情况良好。4.2.2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每 2 小时巡视高压开关柜、变压器、配电柜、发电机、给排水设备、消防水泵及中央空调配电等,每周检查 1次各开关箱、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等。4.2.3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视点的时间记录在《高低压变配电运转记录表》上。4.2.4 巡视内容: a)变压器运转是否超温(85 摄氏度); b)有无异常响声或异味; c)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转;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的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驳接情况; i)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j)安全用具齐全与否、有效,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4.2.5 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当及时实行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当及时、如实地汇报给主管,在主管的协同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当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作业章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作业章程》的相关规定。4.2.6 当用户或施工单位需要临时用电时,应向服务中心申请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经工程部经理审批后,由工程部值班工程师安排供电。4.2.7 维修电工每周对公共照明设施巡检一次,并填写《消防设备检查Ⅰ》。4.3 异常情况处置。4.3.1 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当保持镇静、 保持头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 拉开电源开关、拔去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