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包装修合同书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2.工程地址:3. 居室规格:―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⑴室,计平方米;⑵厅,计平方米;⑶厨房,计平方米;⑷卫生间,计平方米;⑸阳台,计平方米;⑹过道,计平方米;⑺ 其他(注明部位),计 平方米;4.工程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5.委托方式:6. 工程开工日期:年 月 日7. 竣工日期: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1.材料款元;2.人工费元;3.设计费元;4.施工清运费元;5.搬卸费元;6.管理费元;7.税金(%)元;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第三条:质量要求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 db31/t30-19XX《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别施工项目或特别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第四条:材料供应1.乙方须严格根据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五条:付款方式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XX%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XX%;当工期进度过半(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