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准备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法律规范(以下简称公司)设备检修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公司内设备检修应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检修工作方针。第二章职责第三条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以下简称生安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检修项目可研、立项、工程预算、合同审核、实施安排等管理。(二)负责编制三年检修工程规划及年度检修项目计划并及时上报。(三)负责组织检修项目的调研、可行性论证、技术方案编制、投资预算和立项申报。(四)审核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外委项目招标技术文件,参加评标。第四条发电车间及维护车间的主要职责:(一)参加重大检修项目的立项调研、论证。(二)参加编制三年检修工程规划及年度检修项目计划(三)负责制定检修文件包、施工技术方案,参加外委项目检修文件包、施工技术方案的初审。(四)负责对检修设备的修前缺陷分析、点检分析、运行分析、技术监控分析、可靠性分析、专项分析等。第三章检修程序第五条设备检修准备阶段根据修前策划、检修计划制定、修前状况分析、项目招标、检修方案制定、检修作业文件制定、检修进度网络图和设备定置图制定、检修物资准备、工器具准备、检修前培训、检修现场隔离等程序执行。第四章管理内容第六条修前策划(一)发电机组的 A、B、C 级检修应在检修开工前一年进行策划。(二)主要辅助设备的检修应在检修开工前 6 个月进行策划。(三)临时决定的设备检修应在检修开工前 1 个月进行策划第七条检修计划(一)检修计划的编制、上报与下达、调整和执行根据集团公司及江西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二)检修计划包括:三年检修滚动计划、年度检修工程计划、年度检修工期计划。(三)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级别、距上次检修的时间、检修工期、检修进度安排及其说明等。第八条修前状况分析(一)为了客观地评定检修工作效果,在机组检修开工前应对机组状态及所检修设备的修前状况开展技术分析,便于修前、修后设备状态的对比,查找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检修工作。(二)修前设备状况分析至少应进行两次。初次分析在编制检修计划前进行,作为确定检修重大特别项目的主要依据之一。补充分析在开工前一个月进行,对检修项目进行调整和再次确认。(三)修前设备状况分析可分为缺陷分析、点检分析、运行分析、技术监控分析、可靠性分析、专项分析等。(四)缺陷分析主要指从上次检修结束起设备遗留缺陷需要在本次检修期间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