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桥涵承台基坑支护与降水监测、监控与保护措施一)、监测依据1、《工程测量法律规范》GB 526-27,国家标准;2、《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9,行业标准;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法律规范》GB50497 -29。二)、监测项目1、支护结构;2、地下水状况3、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4、周边建筑(厂房及围墙);5、周边管线及设施:三)、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及报警值表基坑类别监测项目一级累计值变化速率(mm/d )绝对值(mm )相对基坑深度控制值(h)围护墙顶部水平位移应测25〜300.2% 〜0.3%2〜3围护墙顶部竖向位移应测10〜200.1% 〜0.2%2〜3地下水位宜测降水状况周边地表竖向位移应测25〜352〜3周边建筑、道路、地下设施竖向位移应测10〜601〜3四)、巡视检查1、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钢板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有无较大变形;4)土体有无沉陷、裂缝及滑移;5)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2、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是否运转正常;3)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3、周边环境1)周边建筑有允裂缝出现;2)周边道路(地面)有无新增裂缝出现;3)邻近基坑及建筑物的施工变化情况。4 监测设施(l 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五)、监测点布置1、钢板桩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内承台垫层对角线各布置 1 监测点。2、东侧厂房及围墙基础在建筑物最接近基坑的转角处布置 1 点。本次监测为承台基础对角各设置 1 点,钢板桩支护顶部周边设置8 个点,基坑东侧围墙基础及厂房各设置 1 点,具体布置如下图。"八厂房拉森 IV 钢板桩 长 12m、深 8m六)、监测频率在降水初期和支护完成的初期对各监测点每天至少监测三次,情况特别事要加密。稳定后每天监测一次。七)、保护措施1、根据本工程周边环境状况及计算的降水半径范围内的地面地下构筑物为保护对象。2、降水后基础开挖过程中对周边构筑物加强观察,若超标准的变形,即停止降水,并实行加设回灌井,建筑物周边泥浆,钢板桩隔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