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职能转变与观念转变的理论思考 一、社会经济中一个最有争议的问题 英国经济学家约翰。斯图加特。穆勒在其 1848 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中写道:“在此特定时期于政治科学与实践国务活动中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就是关于如何对政府职能与作用范围加以适当限制。”然而,时至今日,即使在市场经济进展水平较高的发达国家,穆勒提出来的上述问题,即在社会经济范围里如何明确划分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作用、责任和活动边界问题,尚未得到圆满解决。对于包括我国在内的转轨国家来说,相同问题——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如何规定政府职能问题,抑或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如何实现政府经济职能转变问题——则仍在积极探究中。 经济生活中之所以难以明确划分政府活动与私人活动的界限,对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经济学家 Manuel Guitian 曾撰文指出:一国经济生活里在政府活动与私人活动紧密交织情况下,二者活动范围的划分具有复杂性、动态性并难以把握。复杂性源于社会经济活动的效率是政府活动与私人活动相互影响决定的,具体性质反映为二者相互作用的效率,而非二者可分离作用的效率;动态性源于政府活动范围原则上由公众选择决定,而这种选择既受公众偏好变化的影响,也受公众支付能力变化的影响。因此,明确二者经济活动的界限并协调好二者的经济关系,就是非常困难的。不难理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既不能回避这个问题,也不能指望一蹴而就地解决这个问题。正确的态度应该是,根据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规律与社会经济进展的客观要求,循序渐进地协调政府活动与私人活动的关系。而于此过程中,关键在于合理规定政府职能及其履行特定职能的方式、路径。 人们长期实践经验表明,不恰当的政府职能安排往往直接地、间接地导致社会经济运行质量的下降,甚至导致社会经济无法正常运行。例如,政府规模膨胀,政府官员权力不断扩大情况下,体现权钱交易的寻租活动必定盛行于世。 可见,在市场经济环境基本形成,私人经济活动基本纳入有秩状态后,人们能否恰当规定政府职能作用范围与作用方式,就成为社会经济健康进展与否的关键因素。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虽然改革在社会经济各主要领域中均取得了重大突破和积极成果,但是为适应新经济形势进展变化而必须进行的涉及政府职能转变的各项工作,作为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活动进程上显然遇到许多阻碍,在推动速度上则显得相对迟缓。在中国加入...